为进一步提升汽车驾乘人员主动使用安全带,预防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减轻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即日起,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部署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安全守护行动,全省联动,专项治理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守护群众出行平安。 高速交警提醒,安全带是生命保护带,前排后排都要系上!当车辆发生碰撞或紧急制动时,巨大的惯性会使驾驶人、乘客与车内的方向盘、挡风玻璃、座椅等物体发生碰撞,极易造成对乘客的伤害,甚至直接抛离座位或飞出窗外等。 不系安全带有多危险? 2017年5月,一位男子在高速上开车时发现要错过出口,突然紧急转向,结果撞上匝道口护栏。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妻子因未系安全带,在巨大撞击力下不幸身亡。 2018年,江苏江阴、永漳高速福建龙岩境内、连霍高速江苏连云港境内都发生因未系安全带导致人员伤亡的案例。 如果正确使用安全带,它能将驾乘人员束缚在座位上,防止发生二次碰撞而且它的缓冲作用能吸收大量动能,大大减轻驾乘人员的伤害程度。调查表明,在发生正面撞车时,如果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 为了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提升汽车驾乘人员主动使用安全带,河南高速交警部署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安全守护行动。 专项整治期间,全省高速交警支(大)队全面分析本辖区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分类统计客货运、危化品运输企业驾驶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违法情况,及时通报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约谈、曝光违法突出的企业,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同时,河南高速交警结合正在开展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和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部署,以“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五类车辆为重点,通过执勤民警现场查处与自动抓拍相结合,加大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重点强化科技应用,实行路面巡逻与视频巡查相结合的勤务模式,依托全省高速公路缉查布控系统、视频监控设备、区间测速系统,实行“一点违法、多点预警、区域拦查”执法模式,智能抓拍超速、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不系安全带、开车打电话、大车占道等违法车辆,网上网下联动,严格执法查处,守护群众出行平安。 不过 仅仅是“系”还不够 要“正确”地系安全带 才能真正保护生命安全 来听各地交警 为您讲解安全带的正确用法 ↓↓↓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行人、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十元以下罚款。乘坐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处二十元罚款。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