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 # 违法建筑强制拆除 # [VideoPlayer] 8月1日,市制止私搭乱建办公室联合夏都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120名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执法行动,对我市南关社区一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 今年4月,夏都办事处在日常巡察中发现,南关社区一处在建楼房存在非法占地行为。尽管街道工作人员多次联合市规划局前往与违建户主进行沟通,并下达相关整治通知书,要求其在限期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并恢复土地原貌,但是当事人却置之不理,迟迟没有自行拆除。 夏都街道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苏驰介绍说:“这处工地属于无证违法建筑,属于私搭乱建,办事处及时向其下达停工拆除通知书,但是经多次劝阻,他们执意妄为。” 市规划局执法队大队长郭景亮介绍说:“这处私搭乱建总共两栋,我局会同夏都办事处多次对该处私搭乱建采取强制停工措施,但是该处私搭乱建不听劝阻,目前一栋建至六层,一栋建至两层。” 由于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义务,夏都办事处先后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制止其违法施工。在对当事人进行多次宣传教育和沟通无效后,执法人员决定对违法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苏驰表示:“办事处积极将此事向市里主管部门汇报,今天市规划局、制止私搭乱建办公室以及办事处联合对该处私搭乱建进行强制拆除,通过此次活动对辖区类似现象进行震慑。” 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拆扒人员15名,执法车辆30辆,拆扒勾机5台,耗时两天,拆除违法建筑面积5000余平方。针对本次拆除违规建筑行动,附近居民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VideoPlayer] 社区居民段翰林说:“这肯定是违法建筑,不是政府合法的、有批文的建筑,肯定是自己想建来卖钱的。咱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不为大家的利益考虑,所以说这事儿肯定是不对的!咱得按照政府的路线走,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规划局执法队大队长郭景亮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守法,不要做违法的建设,也不要去购买违法建设的房屋,以免自己受到损失。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四个办事处对我市的私搭乱建进行全面排查,如果有违法建设的,将坚决采取零容忍措施,发现一处,拆除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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