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 禹州市2020年度 # 禹州市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禹征土预告【2020】第11号 为保障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就启动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位于禹州市陶瓷专业园区内,建设路以东、滨水南路以南、十四号路以西、十一号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禹州市方岗镇方北村四组、八组,方东村一组,刘屯村七组。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工业项目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禹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方岗镇人民政府会同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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