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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了!事关禹州人的宅基地!

    2020-10-20 18:56| 发布者: ziyoufeixiang| 查看: 891| 评论: 0

    摘要: 明确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自然资源部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答复。就该建议中提 ...


    明确了!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

    自然资源部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答复。

    就该建议中提到的
    “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
    答复明确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
    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
    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答复指出


    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此外
    答复就“关于不动产共有登记”
    等问题也做了明确回复

    答复指出


    不动产登记机构以少数份额共有人不配合而不予办理登记的问题,属于执行层面的问题,将加强监督指导,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切实维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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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人民网、禹州关注(ID:yzguanzhu)
    ▌编辑:关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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