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建局温馨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商品房前要查阅“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买“五证”不全的商品房,您的合法权益将不能得到保障。 住建局拟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件: 禹建商品房预售字(2020)087号,禹州市恒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恒达·阳光城-阳光丽园”12#楼; 禹建商品房预售字(2020)088号,禹州市碧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朝鸿· 宏基雅苑2号院”13#楼。 转自:禹州住建宣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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