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全国多地发布紧急通知 购买退烧药一律实名登记!
还有地方已暂停销售!
图源:IC Photo
记者从郑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郑州已经下发《关于加强郑州市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治疗发热类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全市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治疗发热类药品,必须对购买顾客实行实名登记,对不落实的企业将列为失信名单和重点飞检对象。 根据通知要求,登记内容包括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体温检测、所售药品名称、生产厂家、销售数量、批号等。 通知指出,各药品零售企业在营业期间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营业场所消杀管理,营业人员工作期间须佩戴口罩,并提示进店顾客佩戴口罩,对购买治疗发热类药品的顾客进行体温检测。 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大执法检查和宣传力度,凡发现辖区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治疗发热类药品不落实实名登记的,先期一律采取关闭经营场所应急措施,并报市场监管局药化流通监管处;对不落实的企业将列为失信名单和重点飞检对象,属于连锁门店的将对其连锁总部进行行政约谈。 根据通知内容,市市场监管局将派出督导组对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部门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暗访,凡发现贯彻落实不到位的,不作为、慢作为的,将通报批评并报送至疫情防控有关部门。
1月12日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药品监测和监管工作的通知》
从2021年1月12起,全市零售(连锁)药店建立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实名登记制度,购买者需要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零售(连锁)药店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确保质量,认真查验处方,每日登记顾客购药相关信息,根据疫情指挥部要求及时上报,并严格保护个人相关信息。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相互转告。
关于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感冒“退烧、止咳药”的紧急通知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和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决定自2021年1月13日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县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居民销售治疗退烧、止咳类药品,劝导购药者到当地发热门诊就医;同时对该类药品进行下架盘点和登记,就地封存。
疫情防控是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各位所长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督促辖区内药店经营者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发现辖区内药店经营者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行政处罚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全面调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3日
“暂时还未接到通知。” 小编尝试在外卖平台上购买感冒退烧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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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小编也要提醒大家 最近气温波动大 大家在做好疫情防护工作的同时
也别忘了及时添减衣物 预防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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