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发布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警示我们,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句话一定要牢记在心。 01 酒驾+准驾不符 扣24分 2020年12月8日16时许,鄢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311国道与花博大道交叉口开展大货车集中整治行动,对一辆黄色中型非载货车进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赵某身上有酒味儿,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37mg/100mg。 经查,赵某当日中午和几个朋友吃饭。想着自己开的是特种车辆,民警应该不会查,他就心存侥幸喝了一瓶啤酒,没想到刚好被查到。另外,其持有C1驾驶证,却驾驶货车,系准驾不符。 根据相关法规,鄢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就赵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记12分,对其准驾不符行为记12分,同时处2000元罚款,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02 酒后驾驶电动车撞上货车 当场死亡 2021年1月2日21时12分,员某醉酒后驾驶两轮电动车,沿市区学院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烟草机械有限公司门前南100米处时,撞上停放在此处的一辆重型厢式货车。 事故中,员某当场死亡。经事故调查认定,员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03 酒后驾驶电动车逆行 致一死一伤 2020年5月15日23时22分,王某醉酒后驾驶二轮电动车,沿市区前进路北侧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至东方明珠小区南门东约40米处时,与相对方向谭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 事故中,谭某死亡,王某受伤。经事故调查认定,醉酒的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04 醉卧车内被叫醒 又撞住警车 2020年12月23日00时38分,在市区陈庄街与竹林路交叉口,一辆小轿车停在路西的左转弯处,驾驶人徐某由于喝了酒在车上睡着了。 接到报警后,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一执勤大队三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民警强烈敲击车窗,徐某有所清醒。晕晕乎乎的徐某不听民警劝阻,驾驶车辆向前行驶,先撞到东北角的绿化带,后撞到警车。之后,徐某又睡着。后来,消防救援人员赶到,强行对该车破窗,才把徐某弄醒。 经检测,徐某每100ml血液内含乙醇197.31mg,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据有关规定,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徐某的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此外,徐某还将面临罚金及1到6个月的拘役。 05 酒后约见网友 途中追尾大货车 2020年10月14日23时许,禹州市火龙镇盆亓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MPV车辆追尾一辆大货车,MPV车辆驾驶人当场死亡。 货车驾驶人告诉禹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由于货车发生故障无法移动,其在车后放置警示锥对故障进行排查。没想到,一辆白色私家车直接追尾其货车。 民警闻到白色MPV车辆驾驶人身上有浓烈的酒气,遂对其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55.47mg/100ml,已构成严重醉驾。 经进一步调查,白色MPV车辆驾驶人系张某。当晚,其与朋友聚会饮酒,聚会结束后约女网友见面,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来源:禹州百姓热点网综合守护夏都整理汇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