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父亲酒后开车到姥爷姥姥家闹事,持刀来回走动,威胁要求其母亲回家。男子李某驾车直接将亲生父亲撞飞,导致其父亲当场死亡。2021年3月,李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刑12年。

1994年出生的李某是河南禹州人,他的父母早年离异。李某说,自己从小父母离婚,父亲孙松(化名)酗酒,且喝多了之后就骂街闹事。2019年2月1日下午,孙松酒后驾驶一辆面包车,找到前妻的娘家,要求前妻回家。在被前妻拒绝后,孙松驾车在前期娘家门前来回行驶,随后又持刀在村内来回走动。“我爸的车最后冲到沟里,还爆了一个后胎。我看村上人都在议论,我也很反感,看不惯,不好看他咋咋呼呼,不想听村上人议论。我就开着我的黑色SUV从家里出来。”李某说,自己看见父亲时,直接就开车撞了上去。“我爸在车后躺着。我是在撞住之后才知道是我爸,撞到时候看见一个人影。大概两分钟后警察到了,把我带走了。”案发后李某交代说。被撞之后,孙松当场死亡。他被儿子开车直接撞进了路边菜地里。其前妻说,前夫和儿子脾气不对,平时很少交流。还有目击者说,当时李某开一辆黑色越野车往南走;孙松拿着刀一晃一晃过去拦车,李某像是躲他,但油门踩的比较大,车速突然快了,李某的车撞到小菜园里边的两个水泥墩子才停住,孙松被撞后当场就死了。
禹州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李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某在案发当天驾驶车辆并未按照以往日常的行车路线去禹州市区,而向相反的方向(向行车;其驾车正常行驶应沿道路右侧行驶,但是案发时却在道路左侧与孙松发生碰撞;可见其具有杀人故意。法院认为,李某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李某不服上诉,称自己在主观上无杀人故意,客观上无证据证明其是故意将被害人撞死的,构不成故意杀人罪,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近日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