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从禹州市公安局反诈中心了解到:2021年4月27日,禹州市共接受电诈警情2起,其中冒充公众人物诈骗1起。 冒充公众人物诈骗 案发日期:2021年4月27日 案发地:方山镇 受害人:殷某某,女,学生。回访受害人,受害人称学校做过防诈骗宣传,受害人母亲称经常听到广播的防诈骗宣传。家里人都没在村微信群内。下载有建设银行手机APP,没有接到过建设银行的防诈骗宣传。 被骗场景回放: 1、4月15日受害人在家中刷抖音的时候,刷到一个抖音视频,视频内容显示有明星王俊凯的QQ账号。受害人就添加了对方,成为好友后给对方发消息也没有回。 2、到4月23日下午,受害人玩手机时看到QQ上明星王俊凯给发来消息,内容为可以免费赠送签名照及手机。随后对方就打过来了QQ语音电话,说要签名的话需要向对方转钱。受害人说没有钱不要签名了。对方说如果不要,你父母就会承担违约责任,警察就会把受害人抓走罚钱,父母还要替受害人去坐牢。 3、受害人听后十分害怕,就按照对方的指示操作,拿着其母亲的手机,打开支付宝把支付宝上的2万元提现到建设银行卡上,又把钱从银行卡充值到微信里。然后添加对方微信为好友,通过微信分两次给对方转了10000元。 4、转过钱后对方又让受害人关注一个名为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公众号,又在公众号上向对方转了10000元。4月27日受害人母亲发现后遂报警,被骗2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