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原件 ●驾驶证原件 ●身份证原件 因需要比对交通违法图片,要求谁驾车产生的交通违法谁前来处理,其他人不能代为处理。
如部分营运车辆(出租车、公路客运、公路货运、危化品运输)、教练车、校车、租赁车等在处理交通违法时存在超证(一车三证、一证三车)情况时,可提前拨打窗口电话0374-2076659具体咨询。
1.在大厅内叫号机上刷身份证领取叫号单(每个号只能处理一辆机动车的交通违法)。
2. 在等待区等待叫号,每个号呼叫三遍。
3. 听到叫号机叫号时,凭叫号单及驾驶证原件、行驶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呼叫的窗口前去办理。
4.叫号机呼叫三遍后,不能到对应窗口处理的,则需要重新排号。
(工作时间: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1. 手机下载“交管12123” APP,登录后,点击[业务中心][违法处理],进入交通违法处理业务流程。
2. 选择确定有交通违法待处理的机动车,进入未处理交通违法列表界面, 点击对应交通违法记录,查看具体交通违法内容。
3.选择待处理交通违法记录后,点击[处理并缴款],认真阅读交通违法处理业务须知;并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待处理交通违法记录页面,勾选确定需要处理的交通违法信息。
4.点击确定后,进入缴款页面,选择缴款方式并完成缴款。
(“交管12123”APP,只能处理机动车所有人、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违法。)
来源:禹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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