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这个恶势力犯罪集团 专门“碰瓷”酒驾司机 【案情回放】关某家住禹州市古城镇,2006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14年提前出狱后,关某没有改过自新,而是把目光盯上了酒驾司机。 2017年3月至12月,以关某为首要分子、刘某等4人为重要成员、查某等8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禹州市、长葛市两地,通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方式,敲诈勒索酒驾司机的钱财。 该犯罪集团分工明确,有人负责总体指挥,有人物色酒驾司机,有人驾驶车辆,有人乘坐车辆配合敲诈。 其“碰瓷”酒驾司机有两种方式:一是设局“坑”熟人。邀请相熟的被害人一起吃饭,在吃饭的过程中将被害人的车辆信息提供给其他成员,被害人若酒后驾车,其他成员则伺机制造交通事故,然后实施敲诈。二是在餐馆附近物色酒驾司机,一旦发现目标,驱车制造交通事故。 经查,短短数月,该犯罪集团向张某等16人共计索要33.4万元。 【结果】2019年3月,禹州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关某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40万元;刘某等12人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至有期徒刑8年零3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02 别拿“电驴”不当车 醉驾也要被判刑 【案情回放】 陈某家住禹州市区。2018年7月23日晚下班后,他与两个朋友一起吃夜宵时喝了一些啤酒。回家途中,陈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与一辆小轿车相撞。陈某倒地,小轿车司机报了警。经鉴定,陈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18.042mg/100ml,其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 “很多人不知道,自重超过40公斤、最高设计时速超过20公里、没有脚蹬的电动车属于超标电动车,可能被认定为机动车。”承办此案的法官说。 2019年3月20日,禹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陈某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结果】陈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03 醉驾找人顶包 连累亲友获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