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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禹州市2021年度第八批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禹征补告【2021】14号
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决定征收颖川街道尹庄社区、朱坡社区集体士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禹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以及颍川街道办事处共同拟订了《禹州市2021年度第八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及用途 1#地,位于颍川街道尹庄社区辖区内,东邻颍顺路、南邻阳翟大道、西邻尹庄社区、北邻行政南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颍川街道尹庄社区集体、六组、七组、八组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
2#地,位于颍川街道朱坡社区辖区内,东邻柏山路、南邻规划道路、西邻亿合佳苑小区、 北邻阳翟大道。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颍川街道朱坡社区一组、二组。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
征收土地总面积11.1704公顷,其中耕地10.9692公顷,其他农用地0.2012公顷。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执行。
三、安置意见 按照《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拟对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1187.9721万元拨付至颍川街道办事处财政账户,尹庄社区朱坡社区分别按照村民议事规定召开村民大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由颍川街道办事处监督涉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上述费用具体落实到位。 (二)社保安置:禹州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规定的 66万元/公顷标准,筹集社保费用共计737.2464万元。由市财政部门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本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由相关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明确补贴对象后,及时办理补贴和支付手续。 (三)用工安置:由市人社部门协同颍川街道对涉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进行岗前技能培训,协调用地单位,在招工时优先录用,按照技能培训情况从事相关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合理就业,确保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其他事项 此方案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居委会公示栏内予以张贴公示,公示期为30日,并在禹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中予以公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颍川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的,以颍川街道现场清点登记为准。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同放弃听证。无异议的,将由市政府委托的颍川街道办事处与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2021年9月13日
文件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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