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动取款机上捡到信用卡,背面写着密码,查询后里面还有两万多元额度,这样的“天降横财”你敢取吗? 近日,禹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基本案情 第二天,蔡某再次到自动取款机上查询,显示该信用卡已经给挂失无法取现。几天后,蔡某将手包及内部物品丢弃在公路边。直至案发,非法取得的八千元全部用于蔡某和家庭生活开销。 法院判决:获刑并罚款 法院审理认为,蔡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到案后,蔡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综合考虑被告人蔡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判处以上判决,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八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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