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第一: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办基(2021)189号文件,第二段提到“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而且许昌市教育局,许教组秘(2021)1号文件第二段也有时间规定,并且还规定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开展社团及活动等,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但实际情况是如果参加了课后延时服务,就要到晚自习结束,也就是8点,而且晚自习也不是给学生写作业,而是讲课,社团活动每个年级每周只有一天,样式七八年级有五个,九年级只有三个,这根本不符合规定。 第二:学校的课后延时服务的通知在10月22号才发给学生,在这之前没有开展社团活动,这根本不算课后延时服务,但学校却还要求交10月份的钱 第三:学校制定了一份新的课程表,原来课程表早晚自习都有,而新的课程表早晚自习取消了,但实际上学校不按这个新的课程表上,也就是说这是一张假的课程表,就是想躲避检查 最后,我想说,作为一所公办学校,就应该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及相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执行,严格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而不是压榨学生休息娱乐时间,不是为了躲避检查就耍“小聪明” 有关部门: 2021年11月2日,我办教育党总支收到关于“夏都中心学校不合理现象”的批复之后,高度重视,党总支郑新峰书记立即召开相关人员会议,部署安排此事,成立专项调查小组,并安排总支苏宏伟书记、张宏晓老师亲临夏都中心学校调查此事,现把调查及处理意见汇报如下: 一、情况调查: "(一)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办基(2021)189号文件,第二段提到“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而且许昌市教育局,许教组秘(2021)1号文件第二段也有时间规定,并且还规定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开展社团及活动等,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但实际情况是如果参加了课后延时服务,就要到晚自习结束,也就是8点,而且晚自习也不是给学生写作业,而是讲课,社团活动每个年级每周只有一天,样式七八年级有五个,九年级只有三个,这根本不符合规定。" 文件要求“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对家长接孩子还有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学校延时时间(到8点结束)是由学生家长强烈要求,根据学校实际并由学校家长委员会通过确定的。学校严格遵循“家长知情、家长自愿;学生知情、学生自愿”的原则延时服务。晚自习是让学生写作业或读背知识要点,并安排有教师在班级辅导,不允许教师集体“补课”,如果全班有共性问题(知识难点),教师可以集体答疑,不会超过30分钟。另外学校七八九年级社团活动科目安排一致,都是五个。所以诉求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二)学校的课后延时服务的通知在10月22号才发给学生,在这之前没有开展社团活动,这根本不算课后延时服务,但学校却还要求交10月份的钱。" 通过对学校有关负责人座谈了解到:虽然学校的课后延时服务的通知是在10月22号才发给学生未开展社团活动,但按照文件要求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在全市中小学就要全面落实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所以学校在秋季一开学都在开展延时服务,社团活动的时间是安排了体美音和政史地学科学习的,而9月份开展延时服务的费用不再收取,只从10月份收取是符合文件精神和要求的。 "(三)学校制定了一份新的课程表,原来课程表早晚自习都有,而新的课程表早晚自习取消了,但实际上学校不按这个新的课程表上,也就是说这是一张假的课程表,就是想躲避检查。" 通过对学校有关负责人座谈了解到:教室里贴有两张课程表,一张是不含延时服务时间课程的(方便不参加延时服务的学生及教室查看),一张是含有延时服务时间课程的(方便参加延时服务的学生及教师查看)。不存在“假课程表”的现象,所以诉求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二、处理意见: 夏都教育党总支责令夏都中心学校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及教体局的要求,遵循自愿原则,在“家长知情,家长自愿;学生知情,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正规程序为需要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群体进行延时服务。在工作开展中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责任,如有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夏都办事处教育党总支 2021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