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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禹州人!四轮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

    2021-11-25 20:48| 发布者: yzgz006| 查看: 698| 评论: 0|来自: 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摘要: 2021年11月24日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关于在许昌市中心城区开展四轮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的通告▼▼▼为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四轮电动车管理,提高我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通行秩序及安全管理水平,决定自12月3日 ...

    2021年11月24日

    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

    关于在许昌市中心城区开展

    四轮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的通告

    ▼▼▼

    为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四轮电动车管理,提高我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通行秩序及安全管理水平,定自12月3日起,在我市中心城区开展四轮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

     一、治理对象 
    在我市中心城区行驶的四轮电动车

     二、治理内容 
    1、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且在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四轮电动车未依法到公安车管部门注册登记,至今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2、不在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且未参加我市电动车标识牌登记管理的四轮电动车,至今未悬挂标识牌的;
    3、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C2及以上准驾车型)驾驶四轮电动车的;
    4、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
    5、违法停车的;
    6、其他违反机动车通行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处罚依据和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四轮电动车的,处以200-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未依法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处以保险费2倍数额的罚款;对违法停车的处以200元罚款;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以200元罚款,记12分;对其他违反机动车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20-200元罚款。

    特此通告。
                         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1年11月24日



    据了解,
    6月30日起,
    许昌中心城区电动车纳入规范管理,
    需安装标识牌。
    同时,启动标识牌安装工作。

    8月31日后,
    许昌交警对电动车未安装标识牌
    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查处。

    11月24日在许昌市中心城区
    开展四轮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

    禹州自2021年10月16日起,
    开始标识牌安装工作,目前也已接近尾声
    会启动四轮车专项治理么?
    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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