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中,古城镇纪委聚焦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标准,积极参与、强化督查,采取多项措施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及省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有关会议精神,把各村开展环境整治的效果纳入镇纪委督查的重要议事日程,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到位。 严格督查,集中攻坚。由镇纪委书记牵头,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三支督查组,对镇村和路域开展“清脏治乱拆违增绿”集中攻坚行动中全方位拉网式摸排、整改任务台账制订、立行立改事项完成、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同时,针对督查出的问题,综合运用环保约谈、整改督办等手段,对督查出的问题,明确责任人限定时限整改到位。 绩效管理,奖惩结合。严格按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考核评比打分标准,对全镇25个行政村的阶段性整治效果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排序,并以此作为镇党委对各村目标考评的重要依据,对行动迅速、效果明显的,建议实行以奖代补,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建议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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