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征土预告【2022】第2号 为保障禹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就启动禹州市2022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4#地项目征收土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4#地拟征收土地位于郭连镇裴庄社区辖区内,东邻S103线、南邻禹州市收储中心(2020)005号地、西邻民治路、北邻裴庄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裴庄社区二组。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住宅用地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市政府委托郭连镇人民政府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2年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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