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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禹州发布第58号通告,对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

    2022-5-4 13:12| 发布者: yzgz006| 查看: 873| 评论: 0

    摘要: 关于对我市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2022年第58号)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对我市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对以下区域 ...
    关于对我市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
    (2022年第58号)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对我市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以下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
    夏都街道:殷村社区
    钧台街道:东街社区陈家坊街未来易家快捷宾馆
    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二、对以下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
    颍川街道:长春社区纺织品街同仁巷
    夏都街道:南关社区苗场126号
    浅井镇:范家庄村
    管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人不出村(院)、严禁聚集、错峰取物”管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控区人员每户2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村(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由村(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
    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禹,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减少不必要流动;持续关注许昌地区和我市发布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如与之有交集,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同时,继续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不扎堆,进入公共场所时主动扫码。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禹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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