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公交车路线调整 ▼ 禹州市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中小学 期末考试安排通知 ▼ 为深入贯彻国家“双减”政策,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要求,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按照许昌市教育局工作要求,根据我市具体情况,现就期末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小学不进行期末考试。 二、初中期末考试调整到下学期开学恢复线下教学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全市高一、高二期末考试及高三模拟考试调整到下学期开学恢复线下教学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禹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12月30日 为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统筹做好本学期期末和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2023年1月9日(农历腊月十八)至2023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2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开学。寒假前学生不再返校。 (二)普通高中学校寒假时间:2023年1月14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2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开学。高三年级可结合各自实际,报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适当调整寒假时间。高一学生寒假前不再返校。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可结合实际参照义务教育学校假期时间执行。 二、认真做好期末教育教学各项工作 (一)优化线上教育教学。各中小学要充分考虑师生近期居家学习、生活实际情况,优化线上教学内容、减轻学生课业任务、优化作业设计,改进线上教学方式。要指导学生、家长利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WWW.ZXX.EDU.CN)开展自主灵活的学习,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满足不同情况学生线上学习需求。本学期小学不再进行期末考试,初中、高中期末考试调整到下学期开学恢复线下教学后进行。 (二)加强师生人文关怀。各中小学校要把师生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强对师生的关心关爱。对出现发烧或其它症状等身体不适的师生,要及时安排休息,帮助师生恢复身心健康。学校可以根据师生身体状况和教学进度情况,适当调整本学期线上教学时间。 (三)做好家校共育工作。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动员各学科教师、班主任,关注学生居家期间的学习、生活、心理状况,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密切家校联系,及时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和思想动态,互相关心、互相支持,引导学生阅读书籍、开展适宜的文体活动、鼓励学生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等,丰富学生居家生活,融洽亲子关系,保持良好的身心状态。 三、统筹安排寒假假期工作 (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各县(市、区)和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全体师生开展寒假前疫情防控教育,按照国家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提醒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认真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和家庭监护责任,养成并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生活习惯。 (二)科学布置寒假作业。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教研人员指导学校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学校要加强学科组、年级组寒假作业统筹,认真落实“双减”要求,合理调控假期作业结构,严控书面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创新作业类型方式,提倡布置适合学生自主完成的活动型、实践型、探究型寒期作业;合理安排体育作业,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适度布置劳动作业,引导学生帮助家长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教师要及时提醒学生统筹用好假期时间,合理安排作业进度。 (三)做好温暖关爱工作。积极开展“关爱你我他(她)·温暖千万家”活动,各学校要关注学生的假期生活,指导家长和学生科学制定学生作息时间,引导学生理性适度使用手机,加强学生心理辅导,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在假期内通过走访、电话、微信等方式对每名学生开展一次家访,及时做好假期学生学习指导和生活关爱。 (四)做好春季开学准备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做好师生健康监测,及早谋划并制定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方案和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确保线上线下顺利衔接。 据2022年相关通告。 一、禁售禁燃烟花爆竹范围:禹州市全部行政区域。 二、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时间:全年全时段。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