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禹州市持续加大对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12月9日,禹州市公安局查处烟花爆竹储存和销售窝点4处,立刑事案件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人,批评教育2人,收缴烟花爆竹700余箱,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023年1月1日晚,禹州市公安局梁北派出所组织警力在梁北镇箕啊村路段查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2辆,现场查获烟花爆竹66箱,抓获嫌疑人2名。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温馨提示: 据政府相关部门通告。 一、禁售禁燃烟花爆竹范围:禹州市全部行政区域。 二、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时间:全年全时段。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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