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执行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其中,七种罕见病治疗药物纳入了国家医保目录。 医保药品目录是参保人用药的基本政策标准。从2000年至今,国家总共进行6次医保药品目录调整。 此次调整新增119种药品 ( 独家96种,非独家23种 ) ,多数是经过谈判实现降价的独家药品。同时,29个临床价值不高且可替代,或者被药监部门撤销文号的品种调出目录。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达到2800种,其中西药1426种、中成药1374种,中西药比例基本持平。 “纳入医保的药品种类不断增多,有助于满足参保人员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武汉大学全球健康研究中心主任毛宗福表示,通过调整,医保目录内药品结构进一步优化,管理更加严格规范,用药保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据悉,医保部门在目录调整过程中,始终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通过调出临床价值不高且可替代的药品,谈判降低目录内费用明显偏高的药品、专项谈判到期药品的价格,为更多新药、好药纳入目录腾出了空间,实现“腾笼换鸟”,确保医保基金支出可控。 作为医药服务市场的“超级买方”,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充分发挥医保战略购买的优势,利用药品准入“以量换价”的市场机制,医保部门在科学评审、测算的基础上,与企业进行谈判,从“被动买单”逐步转向“主动议价”,大幅减轻了参保患者的负担,同时使医保药品目录的结构得到优化升级。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实现药品‘有进有出’”,去年9月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由国家统一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各地原则上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同时,建立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国家医保目录每年调整一次。 2月28日,武汉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六大亮点”。 1 收录药品品种更多 2 谈判准入力度更大 3 药品涉及范围更广 4 患者买药更实惠 5 新冠肺炎诊疗更有保障 6 癌症用药保障水平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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